【作者簡介】蘇發祥,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本刊學術委員;圈舒悅,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2023級民族學專業博士研究生。
【摘要】人與自然的和諧是中國式現代化的五大重要特征之一,作為世界上海拔最高、面積最大的高原,青藏高原的生態環境保護在我國現代化建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對我國乃至全球的生態安全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西藏自治區是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的核心區域。西藏和平解放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西藏生態環境保護,尤其是進入新時代以后,黨和國家把西藏生態環境保護作為治藏方略的重要內容,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使西藏生態環境得到根本性改善,為中國式現代化在西藏的實踐奠定了堅實基礎,為世界高海拔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貢獻了中國智慧。文章梳理和總結了新時代我國為保護西藏生態環境而進行的實踐及其所取得的成就,討論并分析了西藏生態環境保護對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意義。
【關鍵詞】青藏高原;西藏;生態保護;中國式現代化
青藏高原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作為世界上海拔最高、面積最大的高原,青藏高原的生態環境對中國乃至全球的生態安全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西藏和平解放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西藏的生態保護工作,西藏的生態環境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進入新時代后,西藏的生態保護工作也進入新時期,面臨著新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將其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重要內容,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新時代推進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對新時代西藏生態環境保護事業指引了新方向。
2015年8月召開的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著重指出,應秉持生態保護優先的原則,采取全面措施,強化對青藏高原空氣污染源及土地荒漠化的管控與治理,同時加大對草地、濕地及天然林資源的保護力度。在2020年召開的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上,西藏生態戰略重要性得到進一步的強調。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維護和守護好青藏高原的生態環境是對中華民族存續與發展最為重大的貢獻。要將青藏高原建設為全國乃至全球生態文明高地。??2021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西藏考察期間,著重強調:“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切實保護好地球第三極生態?!??隨著“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不斷深入人心,西藏已成為世界上生態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
一、生態功能區建設成就顯著
新時代,西藏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進入新階段。2012年,珠穆朗瑪國家公園批準建設,成為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國家公園。至2022年年底,西藏自治區已累計設立47處各級自然保護區,涵蓋11個國家級保護區、12個自治區級保護區及24個地市縣級保護區,總面積合計41.22萬平方公里,占全區土地總面積的比例高達34.35%,在全國范圍內位居第一。
在完善自然保護區管理的同時,構建國家公園體系成為新時代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中的一項關鍵制度、創新舉措。??2021年10月,在昆明舉辦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領導人峰會上,習近平主席鄭重宣告,中國將設立首批國家公園。此舉不僅彰顯了中國對保護自然生態和生物多樣性的堅定意志,同時也體現了中國在推動全球生態文明建設進程中所作的積極貢獻與擔當。在首批設立的國家公園中,三江源國家公園位列首位且面積最為廣闊,對加速青藏高原生態文明建設進程、構筑生態文明高地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2023年,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頒布了《三江源國家公園總體規劃(2023—2030年)》,明確指出在2023—2030年期間,長江、黃河及瀾滄江的發源地將被整體納入國家公園管理體系,旨在全方位保障這些源頭地區的生態系統完整性和野生動物棲息地的安全。在此背景下,西藏自治區肩負起建設三江源國家公園(特別是羌塘地區)的重任,這一舉措顯著加速了長江源、瀾滄江源等中國關鍵水系源頭的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進程。同時,西藏自治區積極推進“綠盾2021”行動,加強對自然保護地的監管,其間共核查3488個人類活動點位,實現了年度新增問題及歷年累積問題的有效減少,整改完成率高達94%。
2022年11月,國家出臺《國家公園空間布局方案》,詳細描繪了國家公園體系的發展藍圖,涵蓋目標確立、空間布局、設立程序、主要任務以及實施路徑等多個方面,為中國國家公園的建設與發展提供了詳盡的行動指南。該方案甄選出49個國家公園候選區,若這些候選區域全部成功建立為國家公園,那么中國國家公園的保護面積將位居全球首位。
49個國家公園候選區中,青藏高原占13個,包括西藏的羌塘地區、珠穆朗瑪峰、岡仁波齊及雅魯藏布大峽谷等諸多標志性地域。同時,西藏自治區正加速推進以國家公園為核心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并已順利完成對珠峰、羌塘、色林錯及芒康滇金絲猴4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優化調整工作。
全球三大核心生態系統——濕地、森林與海洋,三者共同承載著水源涵養、水質凈化、防洪減災、氣候調控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多重生態職責。在西藏的環境保護議程中,濕地保護是一項持久而艱巨的任務。近年來,西藏通過不懈努力,在濕地保護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果。在綠色發展框架下,明確設定了濕地面積的管控目標,即652.9萬公頃。同時,構建了一個多元化的濕地保護體系。目前已有430.80萬公頃的濕地得到了有效保護。??2023年9月,“拉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科教基地”與“拉魯濕地生態系統定位觀測站”正式揭牌成立,標志著西藏自治區首個針對城市濕地生態系統的觀測站點成功建立。
二、生物多樣性逐步提升
西藏是中國生物多樣性豐富地區,被稱為生物基因庫,也是國際生物多樣性的熱點地區。截至2023年,西藏地區已記錄陸生野生脊椎動物種類達1072種,在這些生態系統中,大中型野生動物的種群數量在全國占據顯著優勢。
2022年度,國家開展了第二次全國重點保護野生植物資源調查。據此次調查結果,西藏地區共記載有7504種維管束植物,其中包括9種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如巨柏和喜馬拉雅紅豆杉,以及148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另外,此次調查還披露了5種在中國的新記錄物種,并且首次發現了野生植物的新種類——吉隆毛鱗菊。
三、人居環境狀況持續改善
(一)大氣環境
青藏高原海拔高,氣候獨特,對整個東亞甚至對北半球的氣候變化有著直接影響。因此,青藏高原的大氣狀況不僅影響著當地脆弱的生態環境,還對周圍其他地區的環境、氣候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影響。
2014年,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2019年年初,又推出了《西藏自治區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該方案在充分考慮西藏地域特性的基礎上,經過嚴謹的科學分析和周密的全面規劃,將拉薩市及其周邊地區作為治理的重點,制定了詳細專項治理方案。著重對城市中的揚塵污染、企業的無序生產及污染排放、車輛的尾氣排放,以及生活中產生的煙塵等主要污染源,采取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專項治理措施。除此之外,還持續推動城鎮周邊的綠化造林工程,旨在保護西藏的藍天美景。
自“十三五”規劃實施以來,西藏自治區在環境空氣質量治理方面成效突出,其中優良天數比例超過了99%的閾值。2022年度,拉薩市在全國168個重點監測城市中空氣質量脫穎而出,位居榜首,而林芝市與昌都市則實現了全年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的完全覆蓋,即100%優良。
在規劃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制定“十四五”期間空氣質量持續優化行動方案時,西藏自治區加大了對柴油貨車污染控制力度。與此同時,推行了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注冊登記與編碼管理體系,并圓滿達成了381座加油站的雙層油罐改造及油氣回收治理任務。此外,還部署了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成功完成了對阿里地區臭氧污染及拉薩地區揮發性有機物來源的追蹤調查。
另外,西藏自治區圍繞減污與降碳的雙重目標,將其作為核心驅動力,協同推進“雙碳”戰略實施。在環境管理方面,完成了7份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審批及備案了7937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通過嚴格把關,嚴禁引進高污染和高能耗項目。深入貫徹排污許可制度,對179家單位進行了質量審核,并對83家單位的執行情況進行了實地核查。至2022年,西藏自治區全區無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
(二)水環境
西藏地處歐亞大陸,是眾多大江大河的發源地,被視為中國與亞洲水資源的寶貴戰略儲備地,享有“亞洲水塔”的美譽,在全球生態安全維護方面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
為保障江河源頭的生態環境安全及水質的持續清澈,2015年,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了《西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該方案著重于加快水污染防治步伐,特別強調了水源地保護以及大江大河源頭和重要湖泊河流的保護工作。為了保障飲用水的安全并從根本上解決水污染問題,方案全面推動了對飲用水水源地的規范化建設和對排污口的監管。此外,還采取積極措施,加速補充城鎮污水收集與處理設施的短板,進而提高了整體的污染防治能力。??2021年,西藏自治區發布《西藏自治區江河源保護行動方案》,并隨之啟動了江河源頭的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項目。該項目聚焦于雅魯藏布江、長江、怒江、瀾滄江、伊洛瓦底江、恒河、印度河以及羌塘高原內流區八大水系中的33條重要河流源頭,致力于其保護工作。項目規劃在未來的5—10年內,實現主要江河源區自然生態系統的健康與穩定,保持區域環境質量的持續優化,同時不斷健全保護管理的制度體系,以確保江河源區的自然生態系統能夠維持其原始風貌與完整性。
為深化江河源頭區域的生態保護工作,西藏自治區推行了涵蓋“三大行動及九項具體工程”的綜合計劃,并著重啟動了四大標志性工程: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重點生態功能區域保護、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治理以及生態環境綜合管理體系構建,旨在從多維度全面提升該地域的生態保護效能。在基礎強化方面,著重進行了考察調研基礎建設與宣傳教育基礎工作的兩大工程;在能力提升方面,則實施了政策支持強化、監測分析能力提升以及監督管理效能增強的三大工程。為強化主要江河源頭系統的生態保護工作,已累計投入127.1億元資金,用于執行生態安全屏障的保護與建設規劃。與此同時,拉薩市與山南市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綜合治理試點項目也在持續推進中,該項目已投入資金高達74.74億元。此外,還成功爭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7.07億元,專門用于拉薩河、年楚河、哲古湖等重要水體的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工程。
西藏不斷致力于維護“亞洲水塔”的清潔及跨境河流的水質純凈。在“十三五”期間,已成功推行了關鍵河湖污染防治項目及農牧業中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計劃。進入“十四五”,又發布了針對重點流域水生態與環境保護的專項規劃,將“五河兩湖”作為流域生態保護的主戰場。同時,嚴格把控飲用水源的安全起點,不斷強化對入河排污口的監管,并全面著手進行江河源頭的范圍界定工作,以全方位保障水環境的健康與可持續發展。西藏自治區持續加強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運行的日常監管力度,推動縣級以上城鎮污水處理率提升至86.55%,并圓滿達成了全區范圍內消除黑臭水體的目標。??2022年統計顯示,西藏自治區水環境具體指標在全國名列前茅。
(三)土壤環境
2017年,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西藏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內容涵蓋對土壤污染狀況的深入調查,并強化了土壤風險的管理與修復工作。同時,西藏自治區對重度污染的耕地實施了嚴格的用途管制,明確禁止在這些土地上種植食用農產品,有效控制了農業污染。此外,還合理劃定了畜禽養殖的禁養區域,加強畜禽養殖污染的防治工作,以保護土壤和環境質量。
在“十三五”規劃期間,西藏自治區完成針對農用地土壤污染情況的詳盡調查工作,明確了1482個畜禽養殖的禁止養殖區域,總面積達到253.85萬公頃。此外,農業領域的“一控兩減三基本”行動得到全面貫徹執行,實現了化肥與農藥使用量的有效控制,確保了零增長的目標。西藏自治區全面開展了土壤污染潛在風險排查與整治行動,并構建起涵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涉重金屬行業企業及重要尾礦庫的“三大名錄”管理制度,有力保障了全區關鍵建設用地安全無害,讓民眾在食品安全與居住環境上均感安心。與此同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也取得顯著進展,成功完成3.7萬座農村戶廁改造,并對597個行政村實施了污水治理項目,使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由原先的5.7%大幅提升至10.8%。
(四)聲環境
2022年,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昌都及那曲等城市相繼實施了聲音環境質量監測項目,且整體監測結果顯示,這些地區的聲環境質量均保持穩定狀態。
(五)人居環境建設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持續加強民生領域的環境綜合整治力度,通過實施人居環境全面治理行動,有效解決了貼近民眾生活的環境問題,顯著提升了民眾的生活滿意度。
2019年,西藏自治區強力實施了一場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對重要城鎮周邊、交通干線沿線及旅游景區等關鍵區域進行了大力整頓。同時,對102個城鎮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和3300個農村飲用水源地展開了全面的環境保護工作,以確保飲用水安全。政府投入118.18億元,對5261個行政村進行了人居環境的優化與環境綜合整治,僅珠峰景區就投入1191萬元。此外,西藏自治區還積極推動生態示范區的建設工作。這些舉措不僅改善了當地的環境質量,也提升了居民的生活品質,為西藏自治區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021年,西藏自治區成功完成“十三五”期間農村環境整治的效果評估工作,為持續推進農村環境治理,成功爭取到8550萬元的資金支持。全區范圍內,畜禽養殖資源的利用率達到92%,顯示出高效的資源利用水平。同時,主要農作物的化肥與農藥利用率提升至41%,秸稈的綜合利用率也超過95%,全面實現年度既定的目標與任務。西藏自治區還持續推行了鄉村“四旁”(即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的綠化植樹活動,不斷提升鄉村的生態宜居程度,為居民創造了更加優美的生活環境。此外,還落實了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資金31.39億元,并設置了46.62萬個生態崗位,這不僅有助于保護生態環境,也讓守護綠水青山的民眾獲得了更多的實惠與滿足感,實現了生態保護與民生改善的雙贏。
至2022年年末,西藏自治區內已有1631個村落成功實施了垃圾分類,同時建立了117家以垃圾換物的超市,促進了資源循環利用。此外,5283個村莊設立了專門的垃圾集中收集站點,增強了垃圾管理效率。在收運體系構建方面,2080個村莊完成了體系的搭建,確保了垃圾的有效轉運。針對農村生活垃圾與污水的無序排放問題,1749個村莊實施了有效管控措施,環境污染情況顯著減少。
在西藏自治區的農牧業地區,大力推進“廁所改造計劃”“人畜分區管理”及“廢棄物有效處理”等一系列項目。截至2022年年末,已完成對33.56萬戶農牧家庭衛生廁所的改造工作,讓廣大農牧民群體享受到更為清潔、整齊且衛生的廁所設施。自2018年起,進行“人畜分離”項目試點。2022年,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設定2025年之前實現全區超過80%的農牧戶完成人畜分離,其中2023年的具體目標為完成24821戶的改造。這一舉措極大地促進了村民家庭與村莊整體環境質量的提升,有效降低了人畜共患疾病的風險。西藏還不斷完善農牧區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及處置系統,目前該系統已覆蓋92.7%的行政村。持續加大對農牧區生活污水及黑臭水體的治理力度,污水治理率穩步提高。同時,亂倒亂排現象也得到有效遏制,改善了農牧區的環境衛生狀況,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質量。
污染防治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至2019年,西藏自治區建成污水處理廠18座,在建71座,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達94.94%,補齊污水處理基礎設施短板。雅礱河與年楚河等重點流域的水生態系統保護工作得到顯著增強,并順利實施了27項農村污水處理試驗性工程項目。此外,已完成264座加油站和1123個地下油罐向雙層防滲結構的改造升級工作。拉薩與日喀則被納入國家垃圾強制分類的試點城市,而在縣城及其以上級別城鎮中,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率已達到96.76%,對于縣級及以下的城鎮,這一比例也達到了92.92%。劃定了畜禽養殖的禁止區域,畜禽糞便及污水的綜合利用率提升至80.63%。此外,西藏還投放了489輛新能源公交車,并有2134輛出租車采用了替代燃料。這些污染治理措施共同為西藏營造了一個更加美好的環境。
四、生態保護與經濟建設相適宜
環境保護修復要以生態效益為目標,同時也爭取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入21世紀以來,西藏自治區促進綠色低碳產業、生態旅游的發展,同時將生態保護與脫貧工作相結合,進一步推進西藏生態保護工作與經濟建設相適宜。
(一)綠色低碳經濟前景光明
西藏自治區正積極構建國家級清潔能源基地。目前,清潔能源占電力裝機容量的近90%,這一成就不僅為西藏自治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同時也為國家的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做出了積極貢獻,充分展現了西藏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獨特力量和重要作用。
2021年,國家層面的川藏鐵路技術創新中心與西藏清潔能源創新發展中心相繼揭牌成立。同年,大古水電站成功投產并發電,拉哇水電站基礎工程已經完成。在電力裝機容量上,已建成與在建項目合計達1371萬千瓦,對外輸送電量累計達25億千瓦時。此外,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增長了12.5%,高新技術企業增長了18%,科技型中小企業更是實現了127%的顯著增長。與此同時,“地球第三極”這一區域性公共品牌的知名度與影響力也在不斷提升。
西藏自治區致力于推進高原綠色農牧業的蓬勃發展,成功地將“三品一標”(即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的產品數量提升至1014種。尤為值得一提的是,帕里牦牛與亞東黑木耳憑借其品質絕佳營養豐富,榮登中國百強農產品榜單,彰顯了區域農產品的卓越競爭力。同時,加查縣安繞鎮的核桃、隆子縣熱榮鄉的黑青稞,以及芒康縣納西民族鄉的葡萄也相繼獲得“三品一標”認證,標志著西藏特色農產品品牌效應的日益顯著與強化。此外,位于林芝市墨脫縣背崩鄉格林村的茶園,憑借其得天獨厚的地理條件與旖旎的自然景致,積極開拓獨具特色的茶產業及文化旅游產業,有效促進了當地經濟增長與民眾生活水平的提升。
(二)生態旅游蓬勃發展
西藏是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也是全球旅游目的地,因此,促進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的和諧共生,成為推動產業升級與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路徑。西藏的旅游業經歷了從零開始、規模逐漸擴大的發展歷程,并實現了從單一觀光向深度體驗的轉型。如今,旅游業已確立為西藏經濟的支柱產業,為西藏的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強大的動力。步入新時代之后,西藏的第三產業,尤其是旅游業,在經濟增長中扮演了核心角色。2018年西藏旅游總收入占其GDP的比重已經超過30%,第三產業總值中超過半數來源于旅游收入。這一趨勢在2019年得到進一步鞏固,旅游總收入在第三產業中的占比提升至60%以上。在2010—2020年間,旅游總收入占GDP及第三產業產值的比例均保持了穩定的增長態勢,充分展示了旅游業在西藏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目前,西藏已成為我國西部最大的旅游市場之一。
(三)生態脫貧效果明顯
2019年12月23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宣布全區74個貧困縣(市)全部摘帽,62.8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創造了人類歷史發展的奇跡。其中,大力支持和發展包括旅游業在內的特色產業是西藏取得脫貧攻堅最后勝利的主要原因之一。
針對區內脫貧攻堅的具體需求,西藏自治區扶貧機構經過精心策劃,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舉措,其中《西藏自治區“十三五”生態補償脫貧行動計劃》結合西藏自治區的生態優勢,通過生態補償機制,為農牧區貧困人口提供了生態參與式脫貧的新路徑。
鼓勵貧困民眾積極參與生態保護,不僅讓他們從保護行為中直接獲益,還倡導在保護框架下的合理開發,探索出一條結合生態政策激勵與生態資源開發的新型脫貧模式。尤其是依托生態保護促進旅游產業的繁榮,進而帶動貧困地區實現精準脫貧,已成為一條高效且可持續的發展路徑,為西藏自治區脫貧攻堅戰注入了新的活力與希望。這些制度創新不僅為西藏自治區的脫貧攻堅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也為農牧區貧困人口的脫貧之路構筑了堅實的制度基石。西藏是全國取得脫貧攻堅勝利的最早?。▍^),為全國的脫貧攻堅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鑒與參考。
五、生態保育工作成效顯著
在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的《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2008—2030)》中,明確了對“兩江四河”流域——具體指雅魯藏布江、怒江及其四大支流(拉薩河、年楚河、雅礱河、獅泉河)沿岸進行綠化的規劃,并且提出在鄉村地區“四旁”(涵蓋住宅周邊、道路沿線、田埂邊緣及水體附近)實施植樹造林項目。
此外,該規劃還著重強調在工程項目執行過程中,應加強生態恢復措施并采用綠色施工技術,以確保生態環境得到妥善保護。例如,在藏木水電站雅魯藏布江流域段的建設過程中,為了確保高原特有魚類的生存與繁衍,建立了魚類洄游通道以進行魚類增殖放流等保育工作。拉日鐵路建設中,通過精心挑選樹種、提高邊坡植被與喬木的成活率,以及增強防沙措施來保障生態環境。還在關鍵地段設置了高架橋,以此為野生動物的遷徙提供便利通道,有效減輕了對野生動物棲息地的干擾。值得一提的是,在拉林鐵路修建過程中,對黑頸鶴的越冬棲息地給予了高度的重視。
2021年,西藏自治區啟動了名為“拉薩南北山綠化”的項目,計劃到2030年造林206.7萬畝。工程竣工后,預計每年將新增大約4980萬噸的儲水量,固定約23萬噸的碳,并釋放超過19萬噸的氧氣。目前已完成并通過驗收的造林面積達38萬畝。這一工程與“兩江四河”流域植樹造林項目,為西藏地區帶來了顯著的生態效益。
六、生態文明高地加快建設
進入21世紀以來,西藏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日益完善,法制建設日漸全面,2003—2023年出臺的生態環境保護、西藏生態相關的法律法規就有24件。
2023年4月,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該法律為青藏高原的生態環境保護構建了穩固的基礎,確保了未來發展的可持續性,并將帶來長遠的益處,從而促使西藏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逐步完善并得到不斷優化。
同時,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并實施了《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等一系列重要的政策與法規,關注對山水、林地、農田、湖泊、草地、沙地及冰川等自然資源的綜合保護與系統性治理,確保每一項河湖林草的保護責任都明確落實到個人,以強化生態保護的責任體系。鑒于青藏高原擁有包括森林、高寒草甸、草原、河流、湖泊、濕地、雪山冰川、高原凍土、荒漠及泉域等在內的多樣化生態系統,強調在實施一體化保護的同時,也需采取分區分類的管理策略。
此外,自2017年起西藏全面實施河湖長制,確保了對境內所有河流與湖泊的全方位覆蓋。通過執行最為嚴格的水資源管理機制,創新性地建立了“河湖長、檢察長、警長”的合作模式,加強了水域與岸線的監管,旨在保障河湖生態系統的健康與持久功能。
在區域合作層面,2020年,西藏自治區與青海省、云南省簽訂了《跨省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合作協議》,以加強跨界水污染的防控。2021年,為攜手共筑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屏障,西藏自治區聯合四川省、云南省、青海省、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同出臺并發布了《青藏高原及周邊區域生態檢察司法保護跨省際協作機制意見》,旨在依托跨區域協作機制,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為了進一步優化監測、監察與考核機制,西藏自治區還深化了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并在11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建立了35個公益訴訟檢察聯絡室,這些舉措有效提升了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的執法效率與效果。
全面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加快引導企業、公眾等主體共同參與,著力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實行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現自治區本級環境保護督察全覆蓋,堅決推進中央督察組反饋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2022年,西藏接受了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進行了整治,其中已成功處理并辦結了1115件群眾信訪案件,階段性辦結1099件,并對87起案件進行了立案查處。
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指出,應堅定確立“綠水青山等同于金山銀山”的發展觀,將生態文明建設提升至更為顯著的地位,悉心保護高原地區的每一片植被與水體資源,竭力把青藏高原建設成為全國乃至全球生態文明建設的標桿區域。2019—2023年期間,為強化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西藏自治區黨委組建了多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這些小組分別聚焦于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推進、碳達峰及碳中和目標的達成、生態環境保護監管等領域,并特別設立了致力于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工作的專項工作組。同時,西藏自治區還構建了省級領導對口負責、包干保障及聯絡協調的工作機制,顯著提升了黨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的領導效能與執行力。基于此堅實基礎,自治區黨委與政府經過深入研討,先后頒布了《西藏自治區生態文明高地建設規劃綱要》及《關于全力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爭取在全國生態文明建設中率先垂范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各項工作的具體職責,為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入推進提供了堅實的政策保障。至2022年年底,西藏自治區在推進生態文明高地建設過程中,53項具體任務取得顯著進展,完成了14個核心生態保護項目關鍵階段的工作,推動了4項標志性工程的順利實施,并有效落實了19項包干保障與聯絡任務,各項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均取得實質性成果。
七、科學考察和技術攻關取得突破性進展
目前,我國已正式拉開第二階段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與研究工作的序幕,該計劃著重于水資源狀況評估、生態系統動態監測以及人類活動對環境影響的深入剖析。此項計劃在于推動地球科學與生命科學領域的國際前沿研究,產出具有原創性的科學理論成果,從而顯著拓寬人類對青藏高原的科學認知邊界。此外,國家還建立了國家青藏高原科學數據中心西藏分中心,這一舉措不僅有效地鞏固了相關科研成果的積累,而且為青藏高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球氣候變化的應對策略、自然災害的預防與控制措施,以及綠色可持續發展的推動等方面,提供了堅實有力的科學依據和數據支撐。
2012年以來,我國在全球氣候變化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多個關鍵領域,不斷推動技術創新與應用示范項目,由此催生出一系列具有創新性的科研成果。特別是在高原退化生態系統的恢復方面,科研人員成功攻克了復原退化草地的核心技術難題,研發出10項領先的新技術。此外,拉薩地球系統多維網生態保護修復治理示范工程的成功實施,不僅代表了系統性生態保護修復策略的提出與實際應用,還進一步促進了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自然要素構成的生命共同體的綜合治理與保護。
通過深入研究,科學界對青藏高原生態系統動態變化及碳匯功能有了更為清晰的認識,這為優化國家生態安全屏障體系、助力實現碳中和目標提供了重要數據支持。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西藏首家種質資源庫的建立是一個里程碑,目前已收錄并保存了2047種共計8458份種質資源,為生物多樣性的長期維護奠定了堅實基礎。
另外,在高原固體廢棄物處理領域也取得了顯著進展,成功研發出一套高效的生物質低碳化能量回收利用技術體系。這一技術的廣泛推廣與應用,不僅使得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成本降低了約15%,還實現了超過75%的環境污染減排成效,為高原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做出了積極貢獻。
中核尼木光儲電站采用先進的雙面組件技術,可以同時通過陽光直射及地面反射來收集存儲電能,提升效率、減少用地,其管狀架,離地距離最低1.5米,不僅極大保護了天然草場,也保證了大型牲畜的通行。此外,源源不斷的清潔能源不僅助力西藏經濟社會發展,還輸送到全國各地。截至2022年,西藏自治區已經成功向區外輸送了超過114億千瓦時的水電等清潔能源,直接帶動了23.73億元的經濟增長,并且有效地減少了1137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為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八、美麗西藏建設釋放生態紅利
西藏的生態保護機制持續展現出其強大的推動力。自2018年起,已有49.33億元資金投入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的綜合保護與修復工程。同時,西藏自治區構建了涵蓋森林、濕地、草原及水生態等多個核心領域的生態保護補償體系,該體系下的資金投入規模實現了大幅增長,由2012年的37億元躍升至2022年的161億元。目前,我國的生態扶貧戰略已逐漸轉向生態富民方向,2016—2022年期間,平均每年為當地居民提供53.77萬個與生態保護相關的就業機會,并累計發放126.37億元的生態補償金。
為促進綠色發展,西藏自治區著力培育生態產業與碳匯經濟,為民眾開辟了更多綠色就業與創業途徑。截至2022年年底,家庭旅館(民宿)數量已達2377家,鄉村旅游共接待游客1274萬人次,實現旅游收入15.87億元。在此期間,直接或間接參與鄉村旅游業的農牧民人數達到6.4萬人次,人均增收超4500元。生動展現了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相輔相成、良性循環的良好局面。
九、生態補償機制逐步形成
西藏自治區的森林覆蓋率為11.3%,是我國森林資源最富集的省區之一。2004年,西藏正式被國家列入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實施范圍。首批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項目,年度覆蓋國家重點公益林面積達1461萬畝,配套提供7080萬元的補償資金。第二輪項目進一步擴大補償范圍,每年惠及森林面積增至3266萬畝,并相應提升了補償金至8122萬元。中央財政支持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項目,已經全面覆蓋了西藏自治區全部7個地市及其下轄。對于經過核定的重點公益林,國家實行統一的補助政策,即每年每畝補助5元,以支持公益林的持續保護和管理。此舉標志著我國森林資源利用從無償向有償的重大轉變,對加強西藏森林資源的保護與管理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截至2014年,森林生態效益補助的累計總額達到46.11億元。到2017年,西藏自治區已安排約17.3億元的資金,專門用于全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的實施以及為生態脫貧崗位提供必要的補助。此舉旨在激勵和保護那些參與生態保護與恢復工作的人員,同時促進生態與經濟的協調發展。另外,該區還落實了大約4.3億元的資金,用于支持全區范圍內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活動,進一步保護了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
自2020年起,將西藏全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由每年5元/畝提高至每年5.3元/畝,其中補償標準資金中的0.3元/畝由各地市、縣區優先從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結轉資金中安排,不足部分通過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統籌安排。2021年開始按照每年5.3元/畝的標準,以此標準測算分配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
2016年始,西藏自治區政府選定那曲市申扎縣、日喀則市定結縣及山南市浪卡子縣作為試點,率先實施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在為期3年的試點期間,共投入資金超過4800萬元,有效促進了區域生態保護與民生改善的雙重目標同步實現,形成了雙贏的良好局面。
西藏擁有獨特且多樣的濕地類型。根據2000年首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果,西藏境內面積超過100公頃的各類濕地總面積達600.4萬公頃,占全區土地面積的4.9%,位列全國之首。西藏圍繞自然保護區為核心,逐漸建立起涵蓋國家濕地公園、具有國際意義的濕地、國家重要濕地等多元構成的濕地保護網絡。截至目前,全區范圍內受保護的濕地面積已達430.80萬公頃,占全區濕地總面積的比例高達65.98%。在試點的基礎上,政府采取濕地保育、濕地限牧等保護濕地措施的生態補償制度,以及農牧民協議管護員與專業管護員相結合的長效管護機制。
自2016年起,第二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開始實施。作為這一政策的一部分,國家為西藏自治區每年下撥資金28.8億元,以支持該區的草原生態保護工作。隨著第二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的深入推進,西藏的草原生態環境、畜牧業發展以及牧民生活水平均呈現出積極向好的變化。2020年,西藏全區牲畜年末存欄量達1657.53萬頭(只、匹),相比2015年減少了175.15萬頭(只、匹)。同時,草原的綜合植被覆蓋度從2015年的42.3%提升至47.14%,天然草原的產草量也達到1.15億噸,較2015年增長了41.7%。在政策性收入的助力下,牧民年人均草原補助獎勵接近3000元,特別是在改則、雙湖等牧業為主的區縣,人均享受的草原獎勵政策收入高達5000元。超過95%的農牧民對該政策的實施效果表示滿意。
以2017年西藏全區農牧民總人口233萬為基準,一位農牧民平均享有1237元的補助,每戶家庭則平均享有超過5000元的補助。據統計,農牧民所獲得的草原補助獎勵資金,平均占其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2%,成為牧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促進農牧民增收、提升生活水平發揮了關鍵作用。
從2021年開始實施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西藏農牧民每年享受補助獎勵資金34億元,較上一輪年均資金增加5億元,直補到戶資金近30億元。增量資金主要對改則、安多等40個縣(區)實行差異化政策,草畜平衡獎勵和禁牧補助標準分別為每年每畝2.5元和7.5元,分別較2020年每年每畝提高0.5元和1.5元,純牧戶限高標準為每年每人7300元,保底標準為每年每人2000元,分別較2020年每年每人提高1300元和900元;其他縣(區)草畜平衡獎勵和禁牧補助標準分別為每年每畝2元和6元,純牧戶限高標準為每年每人6000元,保底標準為每年每人1100元,均與2020年保持不變,1.51萬名村級草原監督員年人均工資比2020年增加3000元。
十、西藏生態環境保護的意義
西藏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區域,肩負著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的重任。經過70多年的不懈努力,西藏的天更藍,水更清,草更綠,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為中國式現代化在西藏的實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西藏生態環境的保護發展意義深遠,影響巨大。
首先,西藏生態環境保護的實踐及其成就是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在西藏成功實踐的表現。在黨中央的親切關懷和大力支持下,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不斷得以筑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不斷深入人心,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向往不斷得到滿足,生態紅利使西藏人民群眾的生活不斷得以改善,“美麗西藏”的建設藍圖愈加清晰。截至2019年年底,西藏自治區已成功創建22個自治區級生態縣、269個自治區級生態鄉鎮,以及3087個自治區級生態村。在此期間,昌都市榮獲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的稱號,當雄縣也被評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而隆子縣則成功創建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此外,西藏生態環境保護對于維護該地區的生態平衡至關重要。西藏擁有獨特的地理環境和生態系統,是眾多珍稀野生動植物的家園。通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不僅保護了這些珍稀物種,還有助于維護整個高原地區的生態平衡,防止生態退化。保護好西藏的生態環境,不僅是對當地居民負責,更是對全球生態環境的積極貢獻。
其次,西藏生態環境是西藏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對保障西藏的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居民健康和生活質量的重要保障,通過改善和保護環境,提升居民的生活滿意度和幸福感,進而增強社會的穩定性。保護西藏的生態環境也為西藏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并為旅游業、生態農業等綠色產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有助于推動西藏經濟的轉型升級,實現經濟與環境的雙贏。西藏的穩定與發展對于國家的長治久安和全面實現中國式現代化至關重要。通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不僅提升了西藏民眾的生活質量,也增強了西藏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同時,西藏各民族群眾共享生態環境保護和改善的發展成果,增強了各民族之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利于維護西藏地方的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穩定,有利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再次,西藏生態環境保護的實踐和成就為世界上高海拔地區的生態保護提供了中國經驗和中國智慧,為中國在全球環境治理中贏得了更多的話語權,體現了中國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維護生態安全方面的決心和擔當。
2020年,習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表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西藏作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地區,積極作為,努力建設碳達峰碳中和示范區。截至2022年年底,西藏累計向16個?。ㄊ小^)外送電量超過130億千瓦時,為用電受端?。ㄊ?、區)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296萬噸,為全國“雙碳”工作做出了積極貢獻。同時,大力提升森林、草場等植被覆蓋,努力建設國家公園群,為全國大規模固碳增匯創造了條件。第二次青藏高原科學考察顯示,青藏高原碳排放量僅占我國人為碳排放量的1%左右,但它的碳匯總量卻占到全國的10%,有巨大的生態系統固碳潛力。
全球可持續發展事關人類生存發展,是展現大國擔當、形象和話語權的重要領域。中國是《2030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議程》的簽署國,并起到示范引領作用,如西藏扶貧攻堅事業的成功創造了人類歷史上高海拔地區脫貧的奇跡,為世界提供了中國經驗。環境治理是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議程中的重要支柱之一,西藏生動詮釋了中國在協調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方面、生態保護與民生改善方面的成功實踐。西藏已形成生態良好、經濟繁榮、人民幸福的共存局面,以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模式,為世界上生態同樣脆弱的欠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中國方案。
原文載于《中國藏學》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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