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會研究
(一)社會變遷與制度轉型研究
武海波的《西藏鄉村的歷史巨變:拉薩市林周縣卡優村發展紀實》(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一書,全書共七章,旨在對卡優村的歷史概況、組織建設情況、民生改善、民族宗教、農牧民思想意識以及各項社會事業發展進行詳細記述,以突出社會主義西藏新農村的新發展、新氣象。
周大鳴的《西藏傳統社會整合與和諧社會構建》(《青海民族研究》第 2期)一文,認為西藏傳統社會整合方式對和諧社會構建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西藏傳統社會整合在社會轉型過程中依舊對社會結構秩序穩定起重要影響;另一方面藏族百姓依舊以傳統思維方式和行為慣習來組織個體生活,維持集體秩序,導致他們無法很好地協調與政府、市場甚至群體內部的矛盾,加之遷入的漢族與藏族百姓之間文化認知上的隔閡,使得城市中的漢族與本地藏族短期內難以建立穩定融合的社會關系。
陳立明、靳坤的《生態移民背景下門巴族生計方式的轉變——以林芝市巴宜區更章門巴民族鄉為例》(《西藏民族大學學報》哲社版第 5期)一文,認為排龍門巴族民族鄉生態移民以后,門巴族移民的生計方式發生了較大變化,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非農產業轉變,并帶動了優勢產業的發展。生計方式的轉變促進了移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文化、思想觀念發生改變,開始逐漸意識到教育的重要性,移民綜合素質得到提高,傳統風俗習慣逐漸移風易俗。
李沛容的《從家名到“家門”:制度變革下的藏區家名研究——以木里縣桃巴鄉你易店村為中心的考察》(《地方文化研究輯刊》第 10輯)一文,認為土司同“扎卡”戶之間對家名的認知是有區別的。土司視差役為某一家戶獲取家名、載入門戶冊的前提條件。而扎卡戶將家名同社會分層牽連起來。家名的社會演變,可以作為新形勢下家名在藏區社會結構中的作用及演變趨勢的案例。
胡潔的《民族互嵌式社區的變遷軌跡和變遷機理——來自國際經驗的啟示》(《西藏研究》第 4期)一文,認為新加坡的“居者有其屋”計劃通過“混居”方式增加各民族接觸機會;美國不斷修正法律實現了多民族平等和諧共處;英國以“教育優先區”填補部分地區和民族的教育弱勢,對我國通過民族互嵌建立新型民族關系有一定的啟發。應堅持以各民族為主體、政府引導、強化法律監管監督,深挖各民族生存和發展的需要、精準落實著力點,培養地域共同體意識以增強“接觸”可能性等有利于建設我國民族互嵌式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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