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通史》的思想性、科學性和時代性,集中體現在它所堅持和彰顯的歷史觀上,以及將古代史、近代史與當代史的貫通上,歷史與現實的結合上,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現實意義和學術價值。
一
歷史觀問題是歷史研究的根本理論問題。進行科學的歷史研究,不僅需要以確鑿的史實和翔實的史料為基本依據,而且更為根本的是需要堅持正確的歷史觀。沒有正確的歷史觀,即使史實再完備、史料再豐富,也難以自覺地得出符合歷史實際的認識。《西藏通史》的研究和編纂堅持以唯物史觀為指導,彰顯和豐富了這一歷史觀,并使之與西藏歷史相結合而具體化,鮮活了西藏歷史,注入了西藏歷史以當代意義和時代認識。
《西藏通史》研究和編纂的歷史觀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一是堅持和維護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這是唯物史觀關于西藏歷史的核心要義。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是中國國家主權、安全和核心利益的重要組成部分。《西藏通史》以西藏自古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為編寫歷史的認識前提和邏輯起點,以西藏主權歸屬、行政管轄與治理、抵御外敵入侵、和平解放和民族區域自治為政治社會發展的基本脈絡,展現了西藏地方與祖國內地的關系、西藏各民族在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守望相助,共同抵御外侮的反侵略斗爭和維護西藏是中國一部分的反分裂斗爭,也展現了西藏社會制度的歷史變遷特別是西藏和平解放以來逐步走上社會主義道路的歷史變革,深刻揭示了西藏歷史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主題、主線、主流與本質。西藏歷史是這樣發展而來,并走向未來。
二是尊重和堅持人民的歷史主體地位。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人民才是歷史的真正創造者和推動者,始終處于歷史主體地位。西藏歷史上曾有過唯心史觀在社會思想認識領域占主導地位,并嚴重侵淫了當時關于西藏歷史的研究和編纂。《西藏通史》則根據西藏歷史發展的歷史邏輯和政治邏輯,把尊重和堅持人民的歷史主體地位貫徹于記述歷史進程、歷史變革和歷史發展之中,辯證地對待和處理歷史人物與人民群眾在推動歷史發展中的相互關系與作用。《西藏通史》在記述松贊干布建立吐蕃王朝,薩迦班智達、八思巴參與西藏融入元朝行政管轄,以及歷輩達賴喇嘛、班禪時,都把這一歷史放在相應的社會歷史條件下進行考察。
三是堅持唯物辯證的大歷史觀。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總是階段性與連續性的對立統一的,歷史、現實與未來總是相通的。《西藏通史》以“通史”的體裁體例,附之以專門史、專題史,實現了具有西藏歷史特點的歷史學的“三通”:
一是融通“古今之變”。這是歷史學的普遍意義在《西藏通史》上的具體體現。這就是站在西藏歷史發展的整體上和相互聯系上,總結中央政府治藏的歷史經驗與規律,西藏社會發展的歷史經驗與規律、西藏各民族內部團結和中華民族相互交往、交流和交融的歷史經驗與規律。
二是融通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管轄之間的政治關系與歷史關系,把西藏歷史放在祖國大家庭的歷史中進行研究和編纂。《西藏通史》在這方面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根據西藏歷史發展與祖國內地王朝更替進程大體接近、元朝西藏地方納入中央政府直接行政管轄以來基本相同”的特點,對西藏歷史的時段進行了劃分并相應地分卷編纂,由此也深刻反映了中國歷史發展的主體性與多樣性、總體性與不平衡性的統一。
三是貫通西藏地方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民族、宗教和自然等的歷史變遷、時代變革與發展。歷史本就是內涵豐富、曲折復雜的,因西藏在自然、歷史、文化、社會、宗教等方面的特殊性,使得西藏歷史更具復雜性和鮮明特征。《西藏通史》展現了西藏與祖國的歷史發展和前途命運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全方位揭示了西藏各民族安身立命的基礎,而且以西藏當代史直接把西藏的歷史與現實聯結起來,并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新西藏的發展昭示了西藏歷史的必然性和總趨勢。
四是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歷史主義。根據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判斷和把握歷史人物的功過是非、歷史事件的成敗得失,思想、制度和政策的歷史進步性和局限性。西藏歷史上,封建農奴制很漫長;從近代至現當代以來,歷史發展的轉折性、變革性和跨越性都很強。對此,不能一概而論,更不能絕對化,而是要歷史地、辯證地認識,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才能作出實事求是的分析和公允評價。
二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在黨的民族工作中處于十分重要的戰略地位。這既是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項戰略目標與任務,又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礎與前提。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在中華民族發展史上逐步形成、鞏固和發展的,中華各民族的歷史與文化是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源泉和載體。研究和編纂中華各民族的歷史與文化,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實踐方式。在這方面,《西藏通史》為維護國家主權而寫史,為促進民族團結而立傳,以確鑿的史實和翔實的史料雄辯地闡明: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員,西藏傳統文化是中華多元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西藏各族人民“在偉大祖國的創造與發展過程中,盡了自己的光榮的責任”。“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迫切需要以《西藏通史》為范例,實施“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歷史文化工程,通過歷史研究、編纂和教育,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
為此,亟待需要通過轉化和開發《西藏通史》研究成果,使之簡明化、大眾化和信息化,以歷史文化自信推動“五觀”深入人心,從西藏歷史中汲取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和推動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智慧和精神動力,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一)實施“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歷史文化工程。像《西藏通史》在整個中國歷史、中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歷史發展中研究和編纂西藏地方史、民族史一樣,在全國推廣研究和編纂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史,為研究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提供權威的歷史文化讀本,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提供深厚的歷史文化基礎。
(二)推進《西藏通史》簡明化、大眾化和信息化建設。在《西藏通史》的基礎上編寫《簡明西藏通史》和面向社會的各類西藏歷史讀本,形成關于西藏歷史的教育教材體系、大眾傳播體系和話語體系。根據《西藏通史》,分門別類,通史性地編寫西藏地方的政治、經濟、社會制度、思想文化、宗教、軍事、科技、交通、民族關系等專門史、專題史。發展以西藏歷史為題材的文化創意,將《西藏通史》數字化,創建西藏歷史文化信息數據庫。
(三)多形式多手段地宣講、推廣《西藏通史》及其研究成果。以《西藏通史》為藍本,設立西藏歷史講壇、講座等,向社會普及西藏歷史知識。組織參與《西藏通史》研究和編纂的專家學者到西藏和四省藏區進行宣講。將《西藏通史》由漢文翻譯成藏文,或編譯適合藏族干部職工和群眾喜聞樂見的藏文讀本。實施“走出去”戰略,推出《西藏通史》外文版,組織藏學界專家學者加強國際交流,傳播西藏歷史文化,不斷增強涉藏對外宣講和傳播的話語能力和話語權。
(說明:以上為節選內容,全文即將刊登于《中國藏學》2018年第3期或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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